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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大陆不应该降低最低刑责年龄一辩稿

2019年10月24日5165ovo

辩论稿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当前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罪犯应负刑事责任,14-16岁犯故意杀人、强奸等八大罪负刑事责任。基于此,我方认为不应该降低最低刑责年龄。 

  一、我国当前没有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必要。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表明:中国未成年犯罪从2009年到2017年连续九年持续下降,降幅达10.76%。且12-13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体未成年人犯罪比率的不到百分之一。而且,同属大陆法系的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的最低刑责年龄同样为14岁,说明我国与世界主流一致。数据表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现有制度并没有出现非改不可的缺陷。退一步来讲您方要降低,我们就来看降低刑责年龄对于降低相关犯罪率有无解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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