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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让宠物为自己陪葬不应该受到谴责(一二辩稿)

2020年07月01日1885许清如

一辩稿+二辩稿.jpg

  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为,人让宠物为自己陪葬不应该受到谴责,首先明确一下定义,根据《汉语大词典》谴责指对荒谬言行或错误政策进行严厉责备,带有庄重色彩,当我们将谴责一词输入到百度搜索栏时,我们得到的搜索内容一般为“香港政府谴责暴徒纵火,意大利总理发声谴责因疫情排斥中国留学生”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谴责的对象往往是较为严重的社会性事件或者为政治性事件,因此我方的判准为,应该与否应该判断人让宠物陪葬这件事情本身性质具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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